来源:扬子晚报、扬州晚报(yangzhouwanbao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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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016年7月,江苏扬州仪征陈集镇发生一起骇人听闻的杀母案。90年出生的李某某残忍杀死亲生母亲后,还企图加害继父。昨天,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仪征开庭宣判该案。最终被告人李某某一审被判死刑,缓期两年执行。

今年26岁的李某某家住仪征陈集,

10岁时父亲去世,

母亲王某含辛茹苦将儿子养大。

李某某大学没有读完,

在外工作期间,染上了恶习。

据法庭了解,从2016年4月开始,

李某某不再工作,

几乎每天在自己租住的房子里上网。

期间,母亲前前后后给了他3万多元,

基本上都被他用于购买相当于赌博性质的彩票。

2016年7月12日晚,

李某某和母亲发生争执。

争执中,

母亲表示要报警让警察教训李某某,

并阻止他离开家。

母亲的行为让李某某动了杀机,

将母亲用乱刀捅死。

杀害母亲后,为了掩盖罪行,

李某某连夜将母亲的尸体转移、

掩埋在了家附近的小树林里。

第二天晚上,

他谎称母亲在家生病,

将继父从扬州骗回家准备行凶,

好在继父识破骗局,

及时报警逃脱险境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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后警方将李某某抓捕归案。

(李某某)

  昨天,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仪征法院开庭审理此案。

  法院认为,被告人李某某因为经济拮据盗用其母钱款被发现,为阻止其母报警,采用锐器划刺、割喉等手段致其母死亡,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。

  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系坦白,依法可以从轻处罚,且多方亲属表示谅解和请求从宽处理。

  

(图为杀母男子指认犯罪现场)

  法庭一审宣判:被告人李某某犯故意杀人罪,判处死刑,缓期两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对被告人李某某限制减刑,作案凶器予以没收。对此,被告人李某某当庭未提起上诉,服从法院判决。

  另据扬州晚报报道,今年1月6日,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仪征市法院开庭审理此案,李某出庭受审。庭审中,李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。受审过程中,李某一直神情淡然,仿佛在讲述别人的故事。在最后陈述时,他说,“(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)我没有需要反驳的地方,我知道自己是犯罪了,我接受法律的制裁。” 法院当天审理后,未当庭宣判。

  在昨天的宣判过程中,李某和之前出庭受审时的状态相似,在被法警带上被告席时打了个哈欠,在宣判过程中,全程面无表情,表面上并无情绪波动。宣判后,当审判长询问李某对判决结果有何意见时,李某说,“判轻了,不需要这样对我量刑,不需要亲属向司法机关求情,可以对我立即执行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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